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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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寒假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1-10浏览次数:10

各院、系、重点科研机构、直属单位、附属医院,机关各部门

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学习、工作与生活,根据中国科学院、教育部、安徽省和合肥市等关于春节前后疫情防控要求,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安排,现将2022年寒假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寒假安排

1.学生于115日起分批放假,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离校。220日开始报到,221日正式开学。

2.122日至219日期间,各单位在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,可安排教职工轮休。

3.寒假期间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,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安徽省、合肥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,另行通知学生返校时间、返校方案及教职工轮休安排等。

二、学生管理

4.寒假期间,所有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留校,离校后未接到学校通知不得自行返校。留学生及家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原则上暂不离校。

5.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,非必要不得离开合肥,离开合肥后原则上不得返校。

6.确因特殊原因且经家长同意留校的本科生,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(重点科研机构)审批、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,报学校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,方可留校。

7.确因科研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留校的研究生,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导师同意、学院(重点科研机构)审批、研究生院审核,报学校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,方可留校。

8.研究生留校期间,导师必须同时在岗,切实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,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、生活和疫情防控管理等各项工作,关心学生身心健康。

9.学院(重点科研机构)担负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要“一人一档”制定离校、留校学生信息台账,认真执行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“晨午晚检”等制度。学生离校前,应报备离校时间和回家具体行程,由班主任或导师审批;学生离校期间,班主任或导师应及时精准掌握学生动态。

三、教职工管理

10.倡导教职工就地过节。无特殊情况,不得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。

11.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,按照“非必要不外出”的原则,严控本单位教职工赴省外出差。确需出省的教职工,须向本单位履行审批手续,自觉遵守本地及出差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。

12.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联防联控责任,及时掌握本单位从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信息,协助疾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。

四、疫情防控管理

13.寒假期间,校园实行封闭管理,校外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准进校。确因工作需要进校的校外人员,按照“谁邀请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校内邀请人(负责人)通过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车辆、人员报备,经“所在单位+保卫与校园管理处”二级审核,省内来校人员应持安康码绿码、行程码绿码(若绿码带星号,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)且测温正常后进校;省外来校人员须持安康码绿码、行程码绿码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测温正常后,方可进校。

14.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肥人员,原则上不得进校。

15.留校学生实行打卡系统申报进出校制度。通过打卡系统申请进出校,由班主任(导师)审核,所在院系审批同意。实行白名单管理,不在名单内的不得进校。

16.未经学校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,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,一律取消集体团拜、大型慰问、联欢、聚餐、年会等活动。确需举办的,主办方要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防控主体责任,严控人数、规模和时间,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。

17.校区内人员及家属区居民须严格遵守安徽省、合肥市及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,如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,将依法、依规进行相应处理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8.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,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,抓好学生安全、科研安全、食品安全、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。

19.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落实落细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,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,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安排,及时做好师生员工疫情防控管理。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以身作则,带头遵守地方及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。

20.师生员工应加强自我防范,坚持戴口罩,养成勤洗手、常通风、用公筷、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,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,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特别是密闭场所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如若发现身体不适情况,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。

21.各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弦,逐级压实安全责任。放假前夕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,及时排查可能影响校园及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隐患确保全覆盖、不留死角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
22.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保证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。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、外出报备制度,充实假日值班值守力量,确保联络畅通。各单位应将值班安排表于117日前报至党政办公室值班室(老图书馆一楼;电话:63602184,传真:63602212)。

各单位要随时掌握各种动态,遇有突发事件要按程序及时向学校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(党政办公室:63602184;保卫与校园管理处:63600110),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